生活随笔 · 2014 年 11 月 29 日 2

不要停下书写的笔头

很长时间以来,我都是喜欢阅读胜过于书写的人。我热爱书写,还没有到那种每天痴迷于书写的程度,但是我沉迷于阅读,我沉迷于观察这个世界。我能够对着知乎看一整天,就为了看别人的世界,别人的故事,但是当我打开评论窗,想表达一下自己的感同身受的时候,却总会有一丝的怯懦。我的故事真的适合分享出去吗?我的故事是否值得写出来?写得不好被人嘲笑怎么办?于是,美到这个时候,我写好了开头的标题总会被我仍在草稿箱里面几天、几个月、甚至几年。

我很讨厌断断续续的写东西,对我而言,思路一旦打断了,我就没法继续写什么东西了。所以我写东西经常在深更半夜,无人打扰时,一个人泡一杯热茶,就着茶水的余温,拿起比,或者拉起键盘的支架,开始啪啪啪地书写起来,直到我暂时对于这个话题没有再多的语言可以写,或是决意将某些东西保留,以待将来再写出来,我才会停下来。这样的习惯,写出来的东西自然不是什么好东西,但是我对于自己的行文风格还是比较满意的,我轻言大义,我大吹牛皮,但是真正写东西的时候,我的笔比我的嘴还是要诚实一点的。大概是因为写出来的东西是给自己看的,而说出来的话是给别人听的。

正因为此,我才喜欢书写,一度给自己的前二十年准备好了一部回忆录,我连名字都取好了——《少年蚕桑事》,但是开了一个头之后,我就再也没法继续书写下去了。的确,一个青年给自己写回忆录总是件很怪异的事情,并不是我们没什么东西可写,并不是我们写不出来。实在是有些东西在年轻时候没法写出来,而到了老年时候,有时候脸面就不是那么重要了。弥留之际,不管是自己的荣耀还是丑事,写出来都算是一种趣事了。

写博客和写代码其实是一样一样的,在写面前,看得再多都不算是什么,只有开始写了,才算是走上正轨了,每天写一行代码,也比每天看一百行代码要强。前几天看了一百多页书,但是一直觉得看完一本书之后再开始写吧,先看一页,对着书再输一遍,这样的效果应该会挺好的。但是当我这两天直接开始写的时候,却发现我看进去的东西已经忘了差不多了。像理工科这些东西,不像演义与传奇,不是没事看几遍维基百科和小说就能够记住的,有时候谬之毫厘,差之千里。

额,果然被人打断之后就没法接着写了,室友回来了,聊天声、电视声音一开始,我的小黑屋创作之旅又要结束了,现在根本没法想起之前想了些什么,写了些什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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