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化溯源 · 2015 年 2 月 8 日 2

中国人的信仰(下):祖先崇拜与历史崇拜

上一篇文章中说道,中国人的宗教信仰和西方的宗教信仰是很不同的,不只是神祗的不同,同样宗教与社会结合的方式也是不同的。西方亚伯拉罕一神教中,犹太教太过古老,有犹太独立国家存在时的犹太人历史,基本上都记载在《圣经》新约当中了,而之后则是一部长长的殖民史,在二十世纪的犹太复国主义成功复国之前,犹太文化是一个流浪漂泊、吸收与融合的文化。

而亚伯拉罕教的其他两种宗教,基督教文化和伊斯兰教,很长时间当中都是实行政教合一的制度,罗马教皇的权威直到宗教改革才被打破,欧洲真正的“文明时代”不过几百年,宗教改革和文艺复兴一击之后的殖民,成就了今日的欧洲。而伊斯兰教的政教合一则今日仍旧留存,即使在沙特这种看起来像是现代富裕国家的地方,千年多以前形成的《伊斯兰教法》居然作为现代社会的法律使用。女权在阿拉伯地区根本无从说起,而《古兰经》也没有获得被自由理解、自由解释的权力,正是这种宗教经典解释权的垄断,造成了社会风气的落后,造成了观念的落后。

而中国的传统文化则远远不同,在儒学正式成为正统之前,中国人对于神明也没有太多的尊敬,因为中国古代传说中的神祗们没有很明显的“神格”,比耶和华和安拉相比更加接近人类,而不是一个喜怒无常,对于人类肆意杀戮的神经病。

中国的所有神祗,几乎都是“圣人”,从开天地的盘古,造人的女娲,到之后的儒释道三教,唯有圣人之举得以成神,被人崇拜。所以,中国人崇拜的神祗,尤其是很多地方性的神祗,往往是崇拜他们的行为,而不是这些神明本人。

祖先崇拜

说了这么多,其实都还没有说到正题,现在就说说中国人真正的信仰。之所以写这篇文章,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知乎上近期对于各种宗教和信仰的争论,其次是上周在亚马逊上白菜价收的一套Kindle电子书——《群书治要译注》。这本书上的序里有这样的一段:

《治要》一书,实乃古圣先贤之血脉,千年文明之精髓,于今世其益也深矣!是书失而复得,实乃我中华先祖德荫庇佑。昔太宗得此书,而大唐雄风遍及四海,光烁古今。传之东瀛,复创承和贞观之重雍袭熙之盛。

读到这里,情不自禁的就燃起了一腔热血。是啊,中国人何曾没有信仰,祖先崇拜就是我们最强大的信仰。古代帝王举行大典,一曰祭天,一曰祭祖。皇家有太庙,大族有宗庙,平头百姓也有个祖先祠堂。在祠堂中有个牌位,就是列祖列宗了,一句“列祖列宗保佑”,实在是包含了太多的东西,以至于我们都已经习以为常,想到信仰的时候会自动略去这些东西了。但是信仰正是平时便融入生活中的那些精神力量,当你喊着“愧对列祖列宗”、“无颜地下见祖宗”的时候,你其实就是中华传统文化当中的祖先崇拜者了,就不是一个没有信仰的人了。

历史崇拜

历史崇拜则是和祖先崇拜类似的一种信仰文化,中国人自古就崇古,不少改革家还搞过“复周礼、复井田”的事情。在唐太宗翻起居录之前,史官在中国历史上是一个非常特殊的职位,皇帝是没有权力过问史官写了什么东西的,因为“以史为镜”是一直以来的传统。直到二十世纪,中国其实还非常依赖于“经验主义”,就算是现在的摸着石头过河,又何尝不是经验缺乏,只能积累经验呢?在一个人人以青史留名为荣的社会当中,历史本就是一种无形的道德约束力,权利滔天,也要考虑后世之名。王莽当了大半辈子的圣人,没有忍住,于是便从圣人变成小人了。

所以,中国人从来都不缺乏信仰,说国人缺乏信仰的人,不过是无知罢了,对于自己的文化一无所知,整天想着怎样用一种外来的文化填充自己,以至于对于那些野蛮了上千年的宗教产生了仰慕之情。这不得不说是一种悲哀,只能说,读书无害,愈读书,只会愈发觉察到自己的浅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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